关于报送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核查数据表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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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粤教高〔2008〕13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核查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4号)等文件精神。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文件,了解文件精神,明确核查内容与时间,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厅领导和专家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现将《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重要信息表》和《核查工作联系人表》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并按照文件要求,将《申请评估基本条件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重要信息表》在学校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将2012-2013学年和2013-2014学年数据采集平台在校园网内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
请审阅!
附件:1.《评估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表》
2.《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重要信息表》
3.《核查工作联系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