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 点击量: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继函[2013年]1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我省高等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 2013年高等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2012-2013年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学生思想政治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应届毕业生及调入我院以前未参加过省厅举办的岗前培训学习的人员均应参加。
(二)高等师范学院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只需补修《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院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培训。
二、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与缴费时间:6月21日-6月26(统一在人事处进行网上报名,请各部门做好报名人数的统计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交到人事处)。
2.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8:00-12:00(统一由人事处到省培训中心办理确认及现场缴费手续)。
3.报到时间::7月15日9:00-17:00。
4.培训时间:第一期安排在7月16日-7月27(暑期班)第二期安排在10月19、20;11月2、3、9、10、16、17、23(周末班)。
5.考试时间:第一期闭卷考试时间为7月30日、第二期闭卷考试时间为12月1日。
6.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7.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负一层
三、费用
收费标准:①培训费300元/人(不含教材资料费),在报名时交财务处代收统一上交。②暑期班住宿费标准:二人间40-50元/天,四人间、六人间20-30元/天;周末班请自行联系住宿。
四、其他事项
(一)因取消考试资格或不及格等原因未能获得证书的人员,如需重修或补考也须由各校统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办法与上述“报名安排”的要求相一致。往年取消考试资格或不及格名单详见报名系统。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须举行全省统考,今年统考时间为7月30日和12月1日,《高等学院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具体安排参见当期课程表。
(三)学员的教材自备, 各学员可按省培训中心的教材要求自行购买。(各学员可与去年参加学习的学员转借)
教材为: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学院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