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有关提示

发布时间:2014-10-28 点击量:

 一、暂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二、办理人事代理以自愿为原则,以契约的形式进行代理。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市人才中心代理科提出申请。

三、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得到的主要服务:1)、保留人事关系和保管档案; 2)计算工龄;3)优先推荐就业并获得市人才市场免费入场卡; 4)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和人事方面的政审;5)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以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

四、办理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按照广东省物价局〔2004〕194号文和惠州市物价局的批复收费。整体服务收费为50元/人/月。

五、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0750—3506872  3320877  395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