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后勤[201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推进学生党建工作进公寓,有效发挥学生党员在公寓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特制定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创新大学生党建工作平台,在学生公寓建成一批集思想引领、服务学生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党员工作站,巩固学生公寓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学生党组织阵地建设水平,努力把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建成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履行宗旨,锻炼党性,提高素质”的实践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党建,丰富载体。加强对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的领导,丰富公寓党建工作载体,树立典型,打造学院生活区优秀党建示范群体,营造浓厚的公寓党建工作氛围,增强公寓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实现学院学生党建与公寓学生党建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2.榜样示范,服务同学。以学生党员在公寓中的模范作用带动公寓其他学生不断提升思想政治觉悟,始终把学生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真正把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建设工作变成服务同学、造福同学的贴心工程。
3.学院主导,教学系负责。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部、学管工作等相关部门在工作指导、经费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各党支部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各教学系力量共建共管,形成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4.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学生公寓及入住学生的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创新活动载体,力戒形式主义,使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建设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组织体系
1.学院成立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党委组织部、学管部门、后勤处负责人和各教学系学生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并为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考核。
2.每栋学生公寓楼设置一个党员工作站,由该公寓楼住宿学生直属教学系的学生党支部负责牵头工作;如该公寓楼住宿学生有两个以上直属教学系的,工作站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工作。
3. 每个党员工作站均成立站务委员会,由牵头单位负责组建,确定党建指导教师(1-2名),研究决定党员工作站的相关事项,定期对党员工作站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 站务委员会一般由学生党员组成,设站长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站长1名,委员多名。站长、委员由党员工作站牵头单位推荐和确定,也可视情况由党员工作站全体成员民主推荐产生。站长原则上应由正式党员担任,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站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四、工作站机制
1.学院根据各教学系党支部学生住宿分布情况,以公寓楼为单位设立党员工作站,相应公寓内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均为该工作站成员。
2.党员工作站的学生党员原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其工作是所在教学系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和延伸。
五、工作站职责
1.协助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掌握工作站中学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协助教学系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学生党员在公寓内的表现和发挥作用情况,每学期将工作站所属党员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教学系党支部汇报。
2.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掌握工作站中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协助各教学系学生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各教学系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学生入党时,应征求学生所在公寓党员工作站的意见。
3.设岗值班,服务广大同学。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和各教学系学生党支部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听取广大同学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广大同学反馈学院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搭建广大同学与学院、系部联系的桥梁。协助做好公寓“四困(经济贫困、心理困惑、学习困难、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4.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模范先锋作用。联合各级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指导下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监督和文化共建,从而提高我院学生公寓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同学具有正确的政治觉悟、政治修养,遏制政治问题的出现;教育、带动广大同学遵守校纪校规,提高个人素质。
六、工作站制度
1.公告公示制度。实行党员明示和党员寝室挂牌制度,方便群众咨询有关事项,督促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发展对象在吸收加入党组织前、预备党员在转正前,须在其所在公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一旦有群众举报反映其在公寓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经查明情况属实的,根据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联系同学制度。按照“一名党员带好一个宿舍,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一名同学”的基本要求,动员公寓所有党员围绕创建“党员示范寝室”的工作目标,不断丰富学生公寓党建传播载体和活动载体,引导学生在公寓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各站务委员要收集本公寓党员在结对帮扶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3.检查监督制度。参与公寓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模范遵守公寓规章制度情况;建立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档案,每学期向其所在党支部反馈考察档案的内容,作为各党支部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4.工作汇报制度。党员工作站每月召开站务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党员工作站开展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站长每学期向党员工作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人及委员履职情况,开展活动以及落实其它工作制度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党员工作站每学年对本站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相关部门和各教学系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工作站的领导和指导提供决策依据。
七、工作站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落实学院和各教学系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组建协调、定期指导和管理,确保党员工作站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2.为党员工作站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党员工作站组织的相关活动,指导党员工作站站务委员在学生公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3.每学期向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指导党员工作站的情况,在公寓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签署意见,为各教学系党支部的学生评奖评优、组织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4.针对党员工作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八、激励机制
为总结党员工作站的工作经验,鼓励创新,激励党建指导教师积极认真指导党员工作站的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工作站的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党性、提高修养,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每学年进行 “先进党员工作站”、“党员工作站工作先进个人”、“党员工作站工作积极分子”和“公寓党建工作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表彰活动,并予以表彰;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以及负有指导责任的相关各教学系党支部予以必要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