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关于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处罚条例

发布时间:2015-04-13 点击量:

为了杜绝火灾事故、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供电,进一步做好学生用电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同学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处罚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学校属于公共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极易造成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2、学校各区域供电线路,配电设施经过严格设计,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所以学生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其中,电吹风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使用完毕,待冷却后,收入储物箱,否则,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处罚。

3、应急电源,属于消防通道照明应急供电使用,严禁学生使用。

4、学校属于公共场所,严禁学生私自接线、安装开关和插板接入电源。

5、学生离开宿舍、教室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二、对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

学校各级部门组织人员检查,一旦发现学生拥有或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对个人直接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00.00元/件(违规电器)罚款;对个人取消其该学期的国家贫困补助、奖学金等一切评优条件;对该宿舍提出警告,并取消该宿舍当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的,给予该宿舍所有同学记过处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

对于学生不正确使用电吹风的行为(指无人在现场时,电吹风链接在墙壁电源插板上;或者电吹风冷却后没有收放入储物柜的情况),当场没收;对个人直接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50.00元/件(电吹风)罚款;对个人取消其该学期的国家贫困补助、奖学金等一切评优条件;对该宿舍提出警告,并取消该宿舍当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的,给予该宿舍所住所有同学记过处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对于学生不正确使用插线板的行为(指无人在现场时,插线板链接在墙壁电源插板上;或者插线板未链接在墙壁电源插板上,但是插线板缠绕在床上的情况)。当场没收;对个人直接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00元/件(插线板)罚款;对个人取消其该学期的国家贫困补助、奖学金等一切评优条件;对该宿舍提出警告,并取消该宿舍当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的,给予该宿舍所住所有同学警告处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各级部门组织人员现场检查时,学生有不服从管理,顶撞、辱骂检查老师等行为的;或者在检查时多次使用违规电器的学生,学校将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第五条

对于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触犯消防法、安全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本条例从2015年4月8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