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8 16:01 点击量: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做好2013年我院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2012年8月31日前入职教师(含科研人员)、辅导员、实验人员和图书资料人员,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
(二)受理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申报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依据
(一)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38号文件。
1、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业技术工作的3年以上;未取得的5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的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可申请认定讲师。
3、获得博士学位,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讲师资格。
4、取得中级职称后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职称。
5、取得副高级的从事专业技木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正高职称。
(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28号文件。
(三)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24号文件。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执行粤人职〔1998〕15号文,对象是本院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斑毕业、双学土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的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
(五)职称外语条件执行粤人发〔2007〕120号文件,申报中级职称的B级,高级职称的A级。取得省级科学枝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高级职称免试职称外语。
(六)计算机条件执行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件,计算机模块申报中级的4块,高级的5块。
(七)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分开制度,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提高申报评审质量,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
(八)继续教育条件:2010、2011、2012年完成《条例》规定的72学时学习任务。
三、对若干申报问题的说明
(一)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 8 月 31 日。
(二)申报评审或认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己申请当年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申报材料,并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
(三)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应按规范填写,不得简写。(四)关于教学工作量是指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工作量,
申报评审或认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平均不低于60学时。
(五)关于提交论文是指申报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其申报专业从事岗位相一致,并被四大(SCI、EI、ISTP、ISR)索引收录的论文,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复印件,并由学院审核盖章。
(六)申报人员的缴交社保凭证由学院统一开具。
(七)关于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今年将在高教系列思政教育专业组评审中,对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分类评审,以辅导员申报的,在《申报表》《推荐表》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栏目中注明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关于申报材料的提交及审核
(一)申报人应根据有关职称政策和资格条件中的在职在岗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供由有关部门对填报资格、经历、业绩、论文以及评价等方面情况出具的有效佐证材料(任现资格在职在岗期间取得)。申报人要对取得的个人成果认真梳理、自查,凡涉及到一稿多投、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材料,一律不得提交。否则视为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提交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照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尤其是“说明”部分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学院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签上审核人姓名。
3、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书(明)或免试证明材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证书(明)或免试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由人事处审后退回本人),应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4、申报人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认真填报有关信息,打印各类规范表格,各类表格之间相同的内容应当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论文、课题的证明材料等必须按照申报表和推荐表上的顺序编号,并按顺序排好。
5、关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实行两篇论文代表作的匿名送审,人事处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并将送审代表作复印件目录页以及正文作者简介上含有申报人姓名的地方用墨汁涂掉,在确认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单位公章。两篇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材料袋作为送审材料单独提交(每个材料袋是两份不同的论文),材料袋封面贴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申请表申报人的姓名不用涂黑,编号由教育厅填写)。两篇论文代表作原件与其他申报材料放入主材料袋提交。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6、申报人填写的科研项目必须要有项目立项书,己结项的须提交结项书,其中项目立项以项目合同书或审批单位的有关文件为准,项目结题以审批单位的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为准。
7、《推荐表》要保持版面的完整性,发表论文、主持(参与)课题较多,正面栏目内不够填的,请另加页,并复印在《推荐表》背面。
五、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真实、准确填写各类表格。在职称申报中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申报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各高校要根据职称政策有关要求,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凡违反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六、时间安排
1、申报人员应于2013年6月25日前向人事处提出申请,以各部门为单位填写好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4)报人事处。人事处给申报人发放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http://rsc.gdhed.edu.cn) 用户名与密码,由申报人员登录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人员应于2013年7月5日前将有关送审材料(包括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人事处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填报“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申报评审的填报“高等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人在网上填完有关信息后要认真检查核对修改后,提交人事处审查后方可打印有关表格。
4、学院决定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人员在提交材料前须与学院签订服务协议,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