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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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 11号)规定,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认定,由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时数据对接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省专技系统”)。为做好我校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登记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先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省教师系统”,网址:
http://glpt.gdjsgl.com.cn)完成网上注册,具体操作可参照学院群文件共享[高校学时认定]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教师)。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省专技系统”)完成网上学习任务。
(二)专业课、选修课
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网”或其他培训机构完成专业课、选修课学习任务后,登录“省教师系统”上传培训机构出具的专业课、选修课学时证明。利用专利、专著、论文等折抵学时的,今年只能折抵选修课学时,折抵标准按学校人事处(人字〔2019〕13号)文件执行。
二、学时认定
(一)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省教育厅定期将“省教师系统”的学时数据对接到“省专技系统”。
三、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打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当年72学时任务,并完成“学时登记”程序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打印学时证明。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