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学院《强师工程实施方案》和《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文件精神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实施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优化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做好2015-2016学年度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聘任对象条件
(一) 聘任对象
能完整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实践技能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指导本专业学生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教学任务(每学年教授专业课程课时数不少于72学时)的校外企(行)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高级技术人员、技师及能工巧匠,不包括学校内兼课的“双肩挑”教学行政人员、返聘教师及外校兼课教师。
(二) 聘任条件(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在企业一线工作且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能手、能工巧匠、设计人才、管理人才。
2、达到技术应用型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一线技术骨干或在社会急需的专业领域担任技术骨干、具有高级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三)聘任期2年以上(从2015年8月28日起)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以系部为单位,按每个专业聘任2名以上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通过企业合作伙伴及实习实训基地,按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聘任条件,遴选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二)严格聘任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证、职称证、技能等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及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聘任对象,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
3、订立聘任合同(或协议)。
4、颁发聘书(人事处代表学院颁发聘书)。
(三)各系部主任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吸引聘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兼职教师聘任人员名册(连同聘任材料)报人事处。
附件:1.2015-2016年度聘任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人员名册
2.广东南方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