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江门市语委办通知:关于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普通话替考伪证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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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部分地市发现有不少与北京、湖南、江西、河南、吉林某些管理不严的普通话培测机构勾结的不法培训机构,以收取高额费用、通过远程代考等非法方式,给予包通过普通话测试、包拿证、包在国家、省普通话测试管理网站有证书成绩记录等承诺,欺骗普通话报考人员。广东省教育厅、省语委与省教师资格认证部门已达成共识,严肃查处此类替考伪证行为。现将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6号)的第八条内容:“ 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国家部委直属单位的测试工作,原则上由所在地区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凡违反属地管理原则的考试,国家语委、省语委原则上保留追究责任、取消普通话等级认证的权利;省教师资格认证部门重申,凡未能提供与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工作证明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不管此证书信息能否从国家、省普通话测试管理网站查询到,省、市教师资格证认定部门将一律不予认可。日前,已有广州、东莞、肇庆等市语委、人事部门查处了许多此类普通话等级证书,不能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保留进一步按考试作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希望我市考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自误前程!
江门市语委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以上通知转发自江门市语委办,原文网址:http://59.37.160.33:308/Article.aspx?ID=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