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证书修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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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证书个人信息有误,需重新发证。
二、依据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发及个人资料变更相关要求的通知》(粤劳职鉴2009 18号)
三、条件
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并且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的,可以进行修改:
(一)姓名其中一个字同音字或者错漏一字
(二)身份证号错一两位数字
(三)因换二代身份证重号等原因导致身份证号需全部更换
四、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
以下情况须另附相应证明材料
若因换二代身份证重号等原因导致身份证号需全部更换的,必须提供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办事程序
(一)申办人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科。
(二)填写《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
(三)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四)审查完毕,发放《证书补发修改回执单》。
六、办理时限
收到申办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凭回执单领取。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有关材料的,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
七、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与依据)
不收费。
八、办事部门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科。
以上内容来源于省鉴定中心,原文地址:http://www.gdosta.org.cn/s/100-8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