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2018、2019级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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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学期2018、2019级教学计划安排,第18、19周为各专业课程考核的时间。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在第18周之前随堂完成。
2.考试课程:考试课程安排在第18周和19周。
3.公共课程考试(机考)时间安排表。
序号 |
课程 |
开设学院 |
课程所属学院 |
考试时间 |
1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智能学院、信息学院、医药学院 |
信息学院 |
第18周 |
2 |
大学英语Ⅰ |
全院 |
财经学院 |
第18周 |
3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
建设工程学院、信息学院 |
马克思学院 |
2019年1月6日
8:00~9:40 |
4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
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马克思学院 |
2019年1月6日
9:55~11:30 |
5 |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
财经学院、医药学院 |
马克思学院 |
2019年1月6日
14:30~16:10 |
4.全院考试安排12月24日另行通知。
二、命题要求
1.命题范围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内容,重点突出、题型多样、题量及难易程度适中,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机考考试由课程所属学院组织教师选定或提供考试题库,系统根据题库随机生成试卷,题型设置应不少于四大类题型,且应同时有主观题(或操作题)和客观题;其他考试课程A、B两套试卷难易程度、覆盖面相当,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与上一年试卷重复率不超过10%。
3.命题完成后,由命题教师填写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院长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各命题有关人员及任课老师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将试题泄露给非命题教师或学生,违者将追究责任。
三、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进度完成授课内容,组织学生按课程标准要求备考。
2.各二级学院考前应加强学风和考风宣传,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杜绝作弊行为。为严肃考场纪律,考试采取间隔座位的排位形式。
3.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相应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考试期间要组织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开展巡考工作,重点检查考场秩序、监考纪律、试卷质量、考场卫生等情况。
4.请各年级辅导员务必将各科目的考试时间通知学生,避免缺考、漏考现象的发生。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