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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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84号)文件精神,推动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申报工作依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具体范围见《2018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理念先进。项目能把握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前沿,体现国家和省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精神、新要求。
2.基础条件扎实。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实践基础,团队结构合理,项目必须得到申请人所在部门和主要实施部门的同意和支持。
3.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思路清晰,建设内容具体,主要举措可行。
4.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预期效果显著,在省内外高职院校或校内其他专业中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部门对教研项目管理到位、保障有力。
(二)对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学院鼓励课题申报人吸纳部分校企合作办学单位人员作为成员参与课题研究。
(三)已经获得以往年度校级教研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申报书;
2.申报者所在部门初审;
各部门在教师提交申报书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初审并排名,择优推荐上报。
3.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4.学院内公示;
5.学院正式发文立项。
四、受理时间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1.2018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2.2018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1.教研项目建设周期1~2年,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由教务处按照项目的建设周期择期组织检查。
附件:1. 2018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书
3.2018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不随文发放,请在OA或教务处工作群下载)
教务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