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2017级 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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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学期2016、2017级教学计划安排,第19、20周为各专业课程考核的时间。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由各系(部)在第19周之前完成。
2.考试课程:考试课程安排在第20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命题要求
1.命题范围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内容,重点突出、题型多样、题量及难易程度适中,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课程A、B两套(大学英语A、B、C三套)试卷难易程度、覆盖面相当,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与上一年试卷重复率不超过10%。
3.试卷执行审批、保密制度,由出卷教师申请,教研室、系(部)主任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使用。
三、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进度完成授课内容,组织学生复习备考,但是不得划范围、圈重点。
2.系(部)应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加强学风和考风管理,杜绝作弊行为。为严肃考场纪律,考试采取小班考试形式,50人以上的班级按2个考场安排考试,50人(含)以下的班级安排在大课室进行考试。
3.每场考试前要严格清理考场。监考教师要提前安排学生座次,检查学生证件;监考过程要严肃考纪,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违反学校考试规定的行为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请各系(部)重视考试组织工作,提前将相关事项通知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