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课开课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量:

         本学期公选课从第三周至第十二周开课,以下是公选课开课相关要求:

1.公选课学生名单、学生考勤与成绩记载表请到开课教师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处打印,行政兼课人员自行打印。

2.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第78节(16:2018:00)、第910节(19:0020:40),两节课课间休息10分钟,请严格遵守。

3. 钥匙请在上课当天到实训中心领取,第78节上课的老师上完课后归还,910节上课的老师在第二天第一节课上课前15分钟归还。

4. 公选课开课第一周不得调停课。其他时间需要调停课的必须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5. 课程须布置作业23次,学生考勤与成绩记载表、全部学生作业上交系部保存,纸质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系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由系部秘书统一交)。行政兼课人员将考试成绩登记表上交教务处,其他材料存放各自办公室。

6.本学期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须在第9周之前完成教案、讲稿的编写,并将电子版教案、讲稿交系(部),行政人员上交教务处。

7.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请在网上录入成绩。教务系统网址:http://120.82.188.48 ,初始账号密码均为教工号。

请授课教师严格按以上要求准备相关教学材料,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