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点击量: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2016314日~318日(第三周)。

2.考试科目:2016319日~320日(第三周双休日)。

二、补考考务安排

1.《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Ⅰ》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其试卷印制分别由思政部和经贸系负责,《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补考时间:31816:2018:00,《大学英语Ⅰ》课程补考时间:3198:009:40

2.《计算机应用基础》由信息技术系安排补考具体事项。

3.其他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均由所属系(部)自行组织安排,包括补考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安排及制卷、评卷等工作。

4.所有课程补考考试试卷均到所属开课系(部)领取。

5.补考教室分配

工程系:14111,工商系:14221,经贸系:14321,信息技术系:13326

三、采用补考试卷及质量要求

1.补考试卷采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B卷(大学英语使用C卷)。

2.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各系(部)按要求做好试卷的印制、保密等工作。

四、成绩评定

1.补考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均记60分,60分以下的登记实际分数。

2.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应参加本次补考, 补考成绩的评定参照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的方法。

3.补考成绩请于325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成绩表需阅卷教师签名、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名后送教务处存档,系部保留一份。

五、其他事项   

1.考查与考试课程的补考试卷由系(部)按照相关要求保存。

2.考生必须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请各系本着负责的态度通知到每个需要补考的学生,以避免学生缺考的现象发生。

 

教务处

201631